江西财经大学近日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栏目发布了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校内各相关学院、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按照《江西财经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申请。
二、申请材料
1.《江西财经大学2018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其中博士研究生入学申请研究计划项目相关内容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2.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学籍证明;
4.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硕士学位论文开题证明;
7.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以及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8.体检表;
9.“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1份;
注意事项: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承担。缺少材料或材料不清晰、完整,则报名无效。所有申请材料概不退还。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的 “申请—审核”制录取名单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并签名,网上报名时申请人报考方式请选择“申请—审核”制。网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至12月29日。
申请材料由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初步审查。申请人须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学院审查后须在相应复印件上签署审核人名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博士生导师,导师审查并同意后向博士点所在学院推荐。
2.各学院在认真审查申请人材料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
3.各学院须将经学院初步审核的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申请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4.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各学院名单由学院通知相关申请人来校参加综合考核。
5.经学院综合考核后,确定“申请—审核”制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并对外公示,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时间安排
1.“申请—审核”制报名时间为:11月6日至10日。
2.学院审查时间:各学院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于11月15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于11月21日前对外公示参加综合考核申请人名单(公示七天)。
3.学院综合考核工作需在12月4日前完成。
4.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时间为12月7日前。
以上就是关于江西财经大学发布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