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江西财经大学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肇始于1985年,199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200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从硕士到博士后、从学术学位到专业学位、从全日制到在职等多层次的研究生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艺术等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博士后流动站;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共7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39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70个二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法学院源于1984年设立的经济学系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成立经济法系;1999年经济法系更名为法律系;2001年在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法学院。自1998年起先后获得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法学理论、国际法学、财税法等8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2003年),是江西省最早取得法学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98年),是全国财经类院校中最早取得法律硕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2011年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被遴选为江西省高等学校示范性硕士点。2011年在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自主设置法律经济学二级学科博士点。江西法治政府研究中心2013年获批为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2015年获批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018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现招收经济法学专业研修课程培训班学员,为社会各界提供优秀硕士研究生专业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要求学员通过学习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经济法法律应用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且熟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钟的经济法制建设的重大问题,了解当地经济法学及密切相关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培养具有较高水平且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能够从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相关司法、法律管理、咨询、决策及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高层次法学专门人才。
三、培养优势:
1、【免试入学】:大专以上即可报名,先学习再考试,有足够充分的准备和学习课程的时间;
2、【学习方式灵活】:授课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灵活教学方式,社会在职人员可以边学习边工作,灵活学习;
3、【师资队伍】:学校拥有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可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国内外330余名著名学者、专家和企业家受聘为学校客座教授;
4、【申硕机会多】:完成课业安排,只要达到申硕条件者,可申请4年内每年参加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5、【结交人脉】可享受与在校生同等的电子数据资源,获得校友人脉资源,结交高端人脉。
四、课程设置:
经济法学专业课程 | ||
学位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英语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民法总论专题 | |
必修课 | 经济法原理 | 民商法 |
外国经济法 | 法学前沿专题 | |
法理学 | 法学方法论 | |
选修课 | 竞争法 | 环境资源法 |
金融法 | 公司法 | |
合同法 | 税法 | |
知识产权法 |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
注:部分课程教学参照实际
五、报名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者即可报名;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六、报名材料:
1、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张蓝底一寸照片2张蓝底二寸照片;
七、培养方式和学制:
教学方式:每月集中双休日采用线上/线下授课,(授课采取线上为主的方式教学);
学制:1年
八、获取证书:
1、学员通过所报专业硕士研究生所有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考试,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课程学习结束时发给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且考核合格这,满足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学员,可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达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通过评审、答辩,并经由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九、收费标准: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学费为18000元,论文指导费为8000元,收费要求以学校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