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四、胎儿利益保护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二、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9 / 87
(三)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三、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认定
第三节 监护
一、 监护的概念及监护人的顺序
(一)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 成年人的监护人
二、 监护人的职责
三、 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 宣告失踪的条件
二、 宣告失踪后财产的处理
三、 宣告死亡的条件
四、 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五、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自然人的住所
一、 住所
二、 居所
三、 经常居所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 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特征
二、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特征
三、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