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一、 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二、 单务法律行为和双务法律行为
三、 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四、 诺成性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法律行为
五、 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视听资料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第四节 意思表示
一、 意思表示的概念
二、 意思表示的构成
行为意思、效果意思、表示意思和表示行为。
三、 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五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一、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一、 无效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二、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类型。
第七节 可撤销民事行为41 / 87
一、 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二、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三、 受欺诈、胁迫而订立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行为
第八节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
一、 返还财产
二、 赔偿损失
三、 追缴财产
第九节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