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的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应熟悉法学的基本理论,掌握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等拟报考学科方向的专业知识,了解拟报考学科方向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并能合理运用法学理论分析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
二、考试的内容及比例
1.法理学(约占 50%)
2.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国际法(任选一个学科方向,约占 50%)
三、考试形式及时间
复试形式为笔试加综合面试,笔试时间为 60 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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