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01109
科目名称:工业设计
一、复试由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复试的总成绩为35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200分,综合素质测试150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200分)
考查内容:工业设计快题设计
考查能力:工业设计专业基础和专业设计综合运用能力,包括理解和把握任务要求和设计条件的能力,设计作品围绕特定的设计目标展开,理念前瞻,创意构思独特,形态与结构细节把握准确,表现技法选择得当,人机关系论证充分,材料与工艺分析运用科学合理,并正确清晰地表现出来。
考查要求:要求考生在给定的设计内容,结合专业方向,完成命题要求的设计方案。具体考核要求届时以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三、综合素质测试(150分)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一般为面试, 测试时考生需提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及能够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具体测试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专业的基本素养;
2. 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3.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4. 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
5. 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创新创业能力、社会服务等;
6. 特长与兴趣;
7. 思想政治与品德、身心健康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