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01108
科目名称:数字媒体综合测试
一、复试由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复试总成绩为350分,其中专业综合测试为200分,综合素质测试为150分。
二、专业综合测试(200分)
考查内容:数字媒体专业综合测试包括两部分:数字媒体基础知识考核(100分)、命题创意设计与制作(100分)。
第一部分:数字媒体基础知识考核(总分100分)
考查能力:具备多元知识结构和解决数字媒体的设计与开发、艺术创作、科学研究的能力。
考查要求:要求考生根据自己情况,在程序设计、艺术概论这2门课程中任选其中1门答题,每门100分。多答科目者,只取高分数的成绩。具体考核要求届时以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第二部分:命题创意设计与制作(总100分)
考查能力:媒体影像创意、设计与制作能力。
考试要求:考生在五个命题中任选取其中一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媒体影像作品的设计与制作。
考查要点:创意阐述、作品设计与制作的质量与完整性等。
附 参考书目
1.王宏建.《艺术概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0
2.黄会林、彭吉象、张同道.《电影艺术导论》,中国计划出版社,2003
3.梁国伟.《跨越时空的影像交流—数字电影的媒介形态》,商务印书馆,2007
4.谭浩强.《C++程序设计》(第3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
5.冯博琴.《计算机网络》(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6.Luke Welling、Laura Thomson,武欣(译).《PHP和MySQL Web开发(原书第4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三、综合素质测试(150分)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一般为面试, 测试时考生需提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以及能够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作品集、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具体测试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专业的基本素养;
2. 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
3. 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
4. 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
5. 大学期间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创新创业能力等;
6. 特长与兴趣;
7. 思想政治与品德、身心健康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