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要求
要求考生全面掌握中国法制史的基本理论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规范,对问题的分析解答要突出要点,明确观点。
二、考试内容
掌握中国法制史的研究对象、中国法制史的特点、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与方法;掌握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掌握夏商法制的基本内容与特点;掌握西周时期的立法活动、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制度、司法制度;掌握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秦朝法制、汉朝法制、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法制、隋唐法制、宋朝法制、辽夏金元法制、明朝法制、清朝法制、清末法制改革、民国前期(1912—1927)的法制、民国后期(1928—1949)的法制、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法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发展与挫折(1949—197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1977—2010)、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制的主要内容。
三、主要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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