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范围:
一、行政法概述
1. 要求考生掌握公共行政的概念和特征.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和作用.
3.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的历史发展.
4.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的法源.
5.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律关系概念、特征、分类.
6.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及变动.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意义.
2. 要求考生掌握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及各自的具体要求,并能够运用这些基本原则分析解读行政法规范、行政事件以及具体行政诉讼案件.
三、行政组织法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组织法的界定、地位和功能.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类型、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
3.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四、公务员法
1. 要求考生掌握公务员概念、特征、种类.
2. 要求考生掌握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3. 要求考生掌握公务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五、行政行为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行为的概念、特征、分类.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和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
3.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立法行为.
4. 要求考生掌握授益行政行为、负担行政行为.
5.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指导、行政协议和行政确认.
六、行政程序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程序的概念、特征、功能.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程序制度.
3. 要求考生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概念、类型、原则、具体内容.
七、行政复议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复议的性质、特征、原则.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复议的范围.
3.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4.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复议的管辖.
5.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
八、国家赔偿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赔偿的内涵、构成要件、范围和程序.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赔偿方式、标准和费用.
九、行政诉讼
1.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诉讼的概念、特征、原则.
2.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
3.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原告、公益诉讼起诉人、被告和第三人.
4.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诉讼的证据类型、举证责任.
5. 要求考生掌握行政诉讼的程序.
参考书目: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二版),本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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