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目标
本门课程的考核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两部分。要求考生具有准确把握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的专业素质,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1.准确识记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
2.正确理解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3.能够运用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实践问题。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刑法学75分
刑事诉讼法学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概念题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简答题6小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1分,共42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1分,共42分
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刑法学
一、刑法概述
(一)刑法的概念和性质
1.刑法的概念
2.刑法的性质
(二)刑法的任务
1.刑法惩罚方面的任务
2.刑法保护方面的任务
(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1.刑法的体系
2.刑法解释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刑法基本原则概述
1.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2.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罪刑法定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
2.罪刑法定原则的派生原则和基本要求
3.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
4.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适用
(三)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立法体现
3.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司法适用
(四)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含义
2.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司法适用
第二部分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构造与刑事诉讼主体
(一)刑事诉讼构造
1.概述
2.职权主义诉讼
3.当事人主义诉讼
4.混合式诉讼
5.我国的刑事诉讼构造及其特征
(二)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
1.审判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2.审判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3.审判组织
4.人民陪审员制度
(三)刑事诉讼中的检察机关
1.检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
2.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3.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上下级关系
(四)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
1.侦查机关的类型
2.公安机关
3.其他侦查机关
(五)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
1.当事人
2.其他诉讼参与人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一)概述
1.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含义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二)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5.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6.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7.审判公开原则
8.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9.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10.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参考书目
1.《刑法》(第七版),王作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
2.《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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