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查目标
本门课程的考核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两部分。要求考生具有准确把握法理学和宪法学基础知识的专业素质,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1.准确识记法理学、宪法学的基础知识。
2.正确理解法理学、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3.能够运用法理学、宪法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有关实践问题。
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法理学75分
宪法学75分
四、试卷题型结构
概念题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
简答题6小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21分,共42分
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1分,共42分
考查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
一、法概念
(一)法的特征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律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权利义务统一性
4.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的本质
1.西方关于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说
2.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法律本质观
二、法律要素
(一)法律要素概述
(二)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含义
2.法律原则的作用
3.法律原则的适用
(三)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含义
2.法律规则的分类
3.法律规则的结构
(四)法律概念
三、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概述
(二)法律部门
1.法律部门含义
2.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和原则
(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第二部分宪法学
一、宪法总论
(一)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宪法的概念
2.宪法的法律地位
3.宪法的本质特征
(二)宪法的分类
1.宪法的形式分类
2.宪法的实质分类
(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2.宪法的基本原则
(四)宪法结构
1.宪法规范
2.宪法渊源
(五)宪法制定
1.宪法制定的含义
2.制宪机关和制宪程序
3.我国宪法的制定
(六)宪法修改
1.宪法修改的含义
2.宪法修改的限制
3.宪法修改的方式与程序
(七)宪法解释
1.宪法解释的概念
2.宪法解释机关和宪法解释体制
3.宪法解释的原则
4.我国的宪法解释
(八)合宪性审查
1.合宪性审查概述
2.现代合宪性审查体制
3.我国的合宪性审查体制
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四版),高其才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9月。
2.《宪法》(第七版),许崇德胡锦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1年6月。
注:本文文字转载自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