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二、 考试类型:初试
三、 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810C语言程序设计
Ⅰ考查目标
1. 熟练掌握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将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编程项目中,包括设计和开发简单的程序。
2. 获得对程序设计中基本的数据结构和算法的掌握,能够阅读简单的代码。
3. 能够根据实际问题设计简单算法,使用C语言编写程序实现这些算法,并具备基本的程序纠错和调试能力。
Ⅱ考试内容
一、C语言程序的结构
基本要求:程序的构成,main函数和其他函数;头文件,数据说明,函数的开始和结束标志以及程序中的注释;源程序的书写格式。
二、数据类型及其运算
基本要求:C的数据类型(基本类型,构造类型,指针类型,无值类型)及其定义方法;C运算符的种类、运算优先级和结合性;不同类型数据间的转换与运算; C表达式类型(赋值表达式,算术表达式,关系表达式,逻辑表达式,条件表达式,逗号表达式)和求值规则。
三、基本语句
基本要求:表达式语句,空语句,复合语句;输入输出函数的调用,正确输入数据并正确设计输出格式。
四、选择结构程序设计
基本要求:用if语句实现选择结构;用switch语句实现多分支选择结构;选择结构的嵌套。
五、循环结构程序设计
基本要求: for循环结构; while和do-while循环结构; continue语句和break语句;循环的嵌套。
六、数组的定义和引用
基本要求:一维数组和二维数组的定义、初始化和数组元素的引用;字符串与字符数组。
七、函数
基本要求:库函数的正确调用;函数的定义方法;函数的类型和返回值;形式参数与实在参数,参数值传递;函数的正确调用,嵌套调用,递归调用;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变量的存储类别(自动,静态,寄存器,外部),变量的作用域和生存期。
八、编译预处理
基本要求:宏定义和调用(不带参数的宏,带参数的宏);“文件包含”处理。
九、指针
基本要求:地址与指针变量的概念,地址运算符与间址运算符;一维、二维数组和字符串的地址以及指向变量、数组、字符串、函数、结构体的指针变量的定义;通过指针引用以上各类型数据;用指针作函数参数;返回地址值的函数;指针数组,指向指针的指针。
十、结构体(即“结构”)与共同体(即“联合”)
基本要求:结构体和共用体类型数据的定义和成员的引用;通过结构体构成链表,单向链表的建立,结点数据的输出、删除与插入;用typedef说明一个新类型。
十一、文件操作
基本要求:文件类型指针(FILE类型指针);文件的打开与关闭(fopen,fclose);文件的读写(fputc,fgetc,fputs,fgets,fread,fwrite,fprintf,fscanf函数的应用),文件的定位(rewind,fseek函数的应用)。
Ⅲ参考书目
1. 谭浩强.《C程序设计》(第五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
2. 谭浩强.《C程序设计(第五版)学习辅导》.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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