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是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学术型)招生复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二、考查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法学硕士(学术型)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领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基础理论与具体制度的掌握与运用,能够从全面的思维理解分析现实中的宪法与行政法问题,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研究型的法学专业人才。
三、考试形式
考试为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四、考试内容
宪法学部分:
(一)宪法学基本原理
1、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2、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3、宪法的历史发展
4、宪法的理论基础
5、宪法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6、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7、宪法的规范与效力
(二)宪法基本制度
1、国家性质与形式
2、基本政治制度
3、基本经济制度
4、基本文化制度
5、基本社会制度
6、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7、国家机构
8、宪法实施与监督制度
行政法学部分:
(一)行政法基础知识与原理
1、行政法学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渊源
2、行政法基本原则
3、行政主体
4、行政行为
5、行政救济
6、行政程序法制
(二)中国行政法律制度
1、行政处罚
2、行政强制
3、行政许可
4、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5、行政复议
6、行政赔偿
(三)行政法实务
1、行政执法实务
2、行政复议实务
3、行政赔偿实务
4、行政诉讼实务
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