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法律史学》是法律史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试课程。
二、考查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科学测评考生关于法律史学学科的知识储备及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中国传统法律思想和制度的基本内容、发展演变及其基本原理的认识,以及对法律史学基础文献的解读能力,致力于培养对传统法律制度与文化有深刻理解,并能够发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学科人才。
命题主要在以下两个层次上考察考生对法律史学科相关知识体系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以及基础文献的解读能力:
第一,知识储备:测评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中的重要制度、主要法典、重要思想流派及其思想体系的掌握程度。
第二,学术潜力:测评学生对上述知识体系的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对传统法律制度与思想进行独立观察和思考的能力,进而评估考生的理论深度与创造力。
三、考试形式
考试为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四、考试内容
1、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2、夏商法制的重要内容与特点
3、西周法制的重要内容与特点
4、春秋战国时期法制发展的新变化
5、秦朝法律的重要制度与特点
6、汉朝法制的重要制度及其演变
7、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制的重要制度及其承前启后的特点
8、隋唐法制的重要制度及其历史地位
9、宋朝法制的重要制度与新发展
10、辽夏金元法制的重要制度与独特性
11、明朝法制的重要制度与特点
12、清朝法制的重要制度与特点
13、清末法制改革的内容及其影响
14、民国时期法制的内容与特点
15、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主政权法制的内容与发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发展历程
17、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制的发展历程
17、中国重要思想流派的法律思想与特点
18、佛道等对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与思想的影响
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