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经济法学》是经济法学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试课程。
二、考查目标
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科学测评考生关于经济法学科的知识储备及分析、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学的基础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法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法学专业人才。
本考试旨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法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
1、熟悉记忆: 对经济法学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 用经济法学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
3、综合运用: 运用所学的经济法学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
本考试为现场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0分钟。
四、考试内容
1、经济法总论基础知识
经济法的概念与性质、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经济法与民商法等其他法律的联系、经济法的基础体系及主体等构成。
2、宏观调控法基础知识
3、财政调控法
财政法的基本原则、预算法的基本制度、政府采购法相关制度。
4、税收调控法
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收征管基本制度,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基本法律制度
5、金融调控法
中央银行相关法律制度、货币法律制度。
6、市场监管法律基础知识
7、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基本理论与思想变迁、反垄断法的价值取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垄断协议的规制、经营者集中的规制、行政性垄断的规制、反垄断法的执法与司法制度。
8、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理论与价值取向、一般性条款的运用、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不当有奖行为等相关规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规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执法与司法制度。
9、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般理论、消费者权利、经营者利益、消法的特别制度等。
五、是否需使用计算器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