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在全校研究生中营造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研究生答辩前利用“学位论文检测系统”开展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规范,协助导师、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与答辩专家和学位评定委员会更全面的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以达到净化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风气、提高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目的。
一、检测对象
除涉密论文之外的所有拟申请毕业者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进行查重监测,监测通过者,方可申请答辩,监测未通过或未经检测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涉密论文的界定详见《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
二、检测办法
1.参加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须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按要求交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在论文送审前由研究生院统一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10112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下划线为英文格式),例如“10112_080201_2015510001_LW”。
2.非匿名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交学院教务秘书。由学院统一检测,检测通过方可进行论文评审。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研究生姓名-专业名称”,例如“2013510133-张三-机械工程.pdf”。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必须与纸质版在格式及内容方面完全一致。
3.非匿名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完毕后,各学院教务秘书须将检测结果反馈给研究生院、导师、研究生。
三、检测结果处理
1.总文字复制比≤20%的学位论文,视为检测通过,可按正常程序组织学位论文送审。
2.硕士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在20%-40%之间的,一周内完成学位论文的修改,修改后的论文需再次进行检测。总文字复制比≤20%,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总文字复制比仍在20%-40%之间,研究生需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不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基础上推迟半年送审。
3.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20%,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40%,研究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在不超过规定的学习年限基础上推迟半年送审。
4.如发现送检论文利用任何技术手段进行作弊行为,一经认定取消本学期答辩资格。
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合率检测是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种辅助手段。从根本上看,杜绝学位不端行为必须依靠学术工作者的严格自律。希望广大导师在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中恪守职责、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希望广大研究生严格遵守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的基本规范,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以上就是关于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办法,如果大家对考试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去我们的官网上找客服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