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管方式创新
1.加快监管理念创新步伐,建立适合和支持金融创新的监管模式。要放开对金融业务创新的限制,除对一些超出目前金融监管水平的业务创新进行限制以外,应鼓励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树立风险监管理念,改变长期以来对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和禁止经营的业务进行严格规定的双向控制做法,给商业银行一定的自主空间;在监管对象上,建立差别监管制度, 鼓励发展快、创新能力强的银行机构加快发展。
2.完善监管体制,发挥监管机构的合力,最大限度地促进银行机构的创新。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在促进商业银行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极易产生金融风险。因此,要努力构建和完善以银监会监管为主体、以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以行业自律为制约、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的银行监管体系,形成严格高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3. 运用高科技信息技术的创新进行辅助管理,促进对商业银行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实现对监管对象及时、有效的全面性监管,提高监管的精确度。
(二)金融制度创新
商业银行的金融制度创新是建立在商业银行新的产权制度基础之上的。制度创新最重要的是产权制度改革,使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现阶段,制度创新的有效措施是股份制改造,在确保国有产权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尽可能使产权分散,优化产权结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构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市场主体,能够自主有效地配置经营资源,调整和优化经营结构。
(三)金融业务创新
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基础,为提高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规避政府的金融管制而进行的业务产品的创新。它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是银行整体创新中最活跃的部分。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时刻关注着客户的需求,积极寻找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客户的要求;同时,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扩大市场份额,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业务创新主要从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等方面进行创新。
现在,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选择通过提供差别化的服务,以提高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差别化指经营机构向客户提供与众不同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从而在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要求商业银行从以产品为中心转向以顾客为中心转化,以满足客户需要为前提,推出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通过金融创新不断培育客户的潜在需求。商业银行为推出创新的金融产品,需要通过业务量、业务规模以及客户资信等指标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等级,并为其提供差别化的产品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