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方式 | 含义 | 举例 | 运用情况 |
全面修改 | 修改宪法全文,以新代旧 | 当代中国三次——1975、1978、1982;1946日本宪法;1958法国第五共和国宪法 | 正常情况下少运用 |
部分修改 | 增、删、改若干条款,不牵动其它 | 1982年宪法的历次修改 | 运用得最多 |
1.宪法修改方式:
(1)全面修改
即以新法取代旧法,对宪法整体进行变动。全面修改是在原宪法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的全面更新。
(2)部分修改
即在保持原宪法基本内容与结构的同时,对宪法的有关条款加以变动。
2.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
(1)主体:只能是全国人大
(2)提案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3)通过要求: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
(4)公布: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通过主席团)公布而非国家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