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治的含义
法治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二、法治与法制
法制一是指法律制度的简称,二是指法律的体系、体制和架构的整体。
(一)法治与法制的联系
任何法治都是以法制作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制是法治的前提。没有法制,法治当然无从谈起。
(二)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1、是否强调法律至上不同。法治强调法的统治,法律至上是应有之意。而法制并不必然包含法律至上的含义,它的着眼点在于静态的制度。
2、产生和存在的时代不同。法治,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资本主义时代才产生并建立的,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才存在。而法制是从法律出现以来就产生的,甚至是法律的另一种表述,它早在奴隶制社会初期就产生了,它将伴随人类社会走过整个法律社会。
3、与权力的关系不同。法治要约束权力,对于公共权力或者国家权力的约束,是法治的基本特征。法制则不具有这样的要求。一般所说的法制,可能是能够约束权力的法治之下的法制,也可能是为权力所左右的人治之中的法制。
4、价值观念不同。在现代社会中,法治必然具有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的价值观念,但是法制则不一定。具体说来,和法治相联系的法制才具有这样的价值观念,而与人治相联系的法制则不具有这样的价值观念。
5、与民主的关系不同。法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法制则不要求必须有民主的政治基础,也不必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政治目标。
三、法治与人治
(一)法治与人治的联系
同法治相对的一个概念是人治,人治也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管理方式。在人治中,法律也扮演着一定角色;在法治中,也不否认发挥人的作用。
(二)法治与人治的差异
1、领导人或统治者的地位不同。在法治中,法律至高无上,领导人或统治者都必须服从法律。即使领导人或者统治者认为法律有所不妥,在法律未改变之前,也必须遵守法律,而不能随意改变法律的规定。而在人治中,领导人或者统治者就是至高无上的,他们拥有否定法律的特权。
2、法律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主要体现在法律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在法治社会,法律优先于权力;而在人治社会,权力则优先于法律。法律只是统治工具。
3、是否具有民主、自由、平等和人权等价值观念的不同。法治总以民主作为自己的基础和目标,并以民主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同时把自由、平等、人权等作为自己的价值观念加以贯彻。而人治总是与专制相联系,不但不具有自由、平等和人权的价值目标,甚至是反自由、反平等、反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