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按照适用范围和时效期间长短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普通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规定的统一时效期间的诉讼时效。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 特殊诉讼时效。
特殊诉讼时效指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就特别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短于或长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时效。在我国主要指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期间长于普通诉讼时效的时效。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
3. 最长诉讼时效。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20年即是最长时效期间,它也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但它与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在于起算时间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