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原则的概念:设计税制和实施税法过程中所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准则。
理论发展
斯密提出了: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原则
平等:国民应该按照收入比例向国家交税;
确实:税目与条件、时间、地点等必须明确
便利:使得纳税人感觉方便,例如地点
最小征收原则:国家拿到的与国民实际支付之间的差额最小。
瓦格纳提出了:税收的财政政策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公正原则和税务行政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保证国家经费开支需要的原则。
国民经济原则:不能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
社会公正原则:税收负担应该普遍和平地分给各个阶层和纳税人。
税务行政原则: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二、效率原则
1、税收中性:指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运行,或者说不影响私人部门原有的资源配置状况。如果政府课税改变市场中以获得最大效用为目的的消费者行为及为了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的生产者行为,就会改变原来私人部门 的资源配置状况。这些改变就是税收的非中性。(名词解释)
2、税收的经济效率:指政府通过税收制度在把数量既定的资源转移给公共部门的过程中,尽量使不同税种对市场经济运行产生程度不同的扭曲所造成的无谓损失或超额负担最小化。
3、马歇尔-哈伯格超额负担理论:哈伯格三角形
减小方法:对弹性为零的商品征税、对所有商品征税和征所得税
4、税收的制度效率:
(1)质量指标:集中性指标、侵蚀性质保、时滞性指标和执行性指标
(2)成本性指标:税务成本最小化
三、税收的公平原则
1、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同等的对待同样的人。如果征税前,两个人具有相同的福利水平,在征税之后,他们的福利水平也应是相同的。
纵向公平:不仅要根据富裕程度判断税收的多少,还要确定谁高、课税方法和基础如何体现、高多少三大问题。
2、受益原则:纳税人应根据从公共服务中获得的利益纳税。
3、能力原则:纳税人应该根据他们的支付能力纳税(选择题)。
(1)所得标准
(2)支出标准
(3)财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