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中介体系的构成
1.西方国家的金融中介体系
这种金融中介体系的基本特点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就全部银行机构的组成来看,主要有中央银行、存款货币银行和各式各样的专业银行三大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是金融中介体系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各类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
2.我国金融中介体系的发展
(1)19世纪中叶,外国银行开始在华设点;中国民族资本的现代银行则是19世纪末才开始出现。
(2)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存在着两个平行的对立金融中介体系:国民党控制地区的金融中介体系和共产党领导下的解放区的金融中介体系。
(3)1948年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的建立,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中介体系的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中介体系的建立是通过组建中国人民银行、合并解放区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私人银行与钱庄,以及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途径实现的。
(4)从1953年起,我国的金融机构按照当时苏联的银行模式进行了改造,并建立起一个高度集中的国家银行体系,即简称为“大一统”的银行体系模式。
(5)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目前已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格局。
二、国际金融机构体系
1.进行国际金融活动的政府间国际金融机构,其发端可以追溯到1930年5月在瑞士巴塞尔成立的国际清算银行。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了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并相应地建立了几个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作为实施这一国际货币体系的组织保证。它们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简称为世界银行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the World Bank)、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IDA)和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IFC)。
3.从1957年到20世纪70年代,欧洲、亚洲、非洲、拉丁美洲、中东等地区的国家先后建立起区域性的国际金融机构。
国际金融机构在发展世界经济和区域经济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不过,这些机构的领导权大都被西方发达国家所控制,发展中国家的呼声和建议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