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 占有是指对于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的一种状态。 | ||
类型 | 有权占有与 无权占有 |
有权占有 | 有权占有是指有本权的占有。例如,土地承包经营人对承包地的占有;质权人对质押财产的占有。 本权是指占有人所享有的可以占有某物的权利。例如,所有权人对所有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因而所有权是一种本权。 |
无权占有 | 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例如,拾得人对遗失物的占有、承租人在租赁关系消灭后对租赁物的占有。分为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 | ||
直接占有与 间接占有 |
直接占有 | 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直接对物进行控制和支配。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占有承包地即属直接占有。 | |
间接占有 | 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并未直接占有物,而是基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对于直接占有人享有占有物返还请求权。例如,甲出租房屋给乙,乙为直接占有人,甲为间接占有人。 | ||
自主占有与 他主占有 |
自主占有 | 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自主占有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①占有人确实是物的所有人;②占有人误信自己为所有人; ③占有人将他人之物据为己有。 |
|
他主占有 | 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非以所有的意思对物进行的占有。 一般情况下,根据债权或者他物权对物进行占有的人,例如承租人、保管人等,均为他主占有。 |
||
善意占有与 恶意占有 |
善意占有 | 善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的占有。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
|
恶意占有 | 恶意占有是指无权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为无权占有的占有。例如,甲抢走了乙的手机,甲对手机的占有为恶意占有。 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不承担)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善意不承担) |
||
保护 | 占有物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