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作者
作者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一般情况下,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推定为作者。
职务作品
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下列两种情况下的职务作品,除作者享有署名权外,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均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委托作品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