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解释的概念
刑法的解释(009),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
〖法律谚语〗法律不经解释不得适用。
(二)刑法解释的分类
1.按解释的效力来分,刑法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立法解释(010)是指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新刑法颁布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第93条、第294条、第313条、第342条、第384条第1款、第410条等条文进行了解释,截止到目前(2009年3月),解释文件有9件(参见参考法条部分)。
司法解释(011)是指由最高司法机关即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解释有原则分歧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发布刑事司法解释。有时,他们还联合发布(甚至公检法三法司联合发布)司法解释文件。(参见有关法条部分)
学理解释(012),又称无权解释,是从学术理论上对刑法规范的含义所作的阐明。
2.从刑法解释的方法上来分,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文理解释(013)名,是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这种解释的依据是主要是词语的含义、语法、标点及标题。
〖例1-1〗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不法行使有形力,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这就是文理解释,既不扩大字面意思,也不缩小字面意思。
论理解释(014)名,是指按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对刑法规范所作的解释。论理解释可分为扩张解释和限缩解释两种。
(1)扩大解释(015)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对刑法条文作超过字面意思的解释。
〖例1-2〗刑法第49条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最高法院有关解释指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被羁押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在羁押期间为判死刑已经人工流产的妇女,以及自然流产的妇女,都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这就扩大了法条字面的意思,符合人道和保护人权的现代法治理念。
(2).缩小解释(016)是指刑法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刑法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对刑法条文作狭于字面意思的解释。
〖例1-3〗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里的“不满18周的人”即应解释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因为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了再严重的危害行为也不构成犯罪。这样解释就窄于法条的字面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