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条】
第22条【犯罪预备及其刑事责任】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知识要点】
一、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预备(133)名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犯罪预备的特征(134)简:①主观上为了犯罪;②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为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③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④尚未着手实行行为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3.预备行为与预备犯的关系(135):预备行为是整个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它可能停止下来形成结局,也可能不停止下来,一直走到既遂。在预备行为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下来已形成结局,成为一种犯罪形态,就叫预备犯。
二、预备犯的刑事责任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136)单案: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