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207):
①起因条件:法益面临现实危险。(危险的来源见000)。
②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③对象条件:出于不得已而损害另一法。
④主观条件:是为了使合法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⑤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须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A21-1、A21-2)
【注意】避险行为所引起的损害小于所避免的损害,也有可能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见下例)。
【例12-3】甲为某村巨富,住村东头,村西头乙家不慎起火,甲为避免自己的的豪宅(价值数百万元)受到威胁,请人将乙到甲家的8户人家的房屋全部拆尽(价值总计近百万元),实际上拆两户人家足以避免乙家受损。甲的行为也构成避险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