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条】
第61条【量刑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知识要点】
刑法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A61)
可概括为,量刑原则(276),是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⑴以犯罪事实为根据(277):要求;
①查清犯罪事实(指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即基本犯罪事实);
②准确认定犯罪性质(即罪名定正确);
③全面掌握犯罪情节(即查清犯罪构成以外的其他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④综合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上述内容再结合当前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形势)。
⑵以刑事法律为准绳(278):要求
①依照刑事法律关于的刑罚的各种方法的适用权限(例如死刑、无期徒刑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和适用条件(例如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的规定裁量刑罚;
②依照刑法关于各种裁量制度的规定裁量刑罚(即依据自首、立功、累犯、数罪并罚、缓刑等制度进行处罚);
③依照刑法关于量刑情节的规定裁量刑罚(即依据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各种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进行处罚);
④依照刑法分则规定的法定刑裁量刑罚(即依照刑法分则关于各种具体罪的法定刑所确定的刑种和刑度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