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法条】
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追诉期限(349):
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①不满5年有期的经过5年;②5年以上不满10年的经过10年;③10年以上有期的经过15年;④无期、死刑的经过20年,如20年后必须追诉,须最高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