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念
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组织而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退伙分为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开除退伙。
①声明退伙是指出于合伙人自己的意思而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约定情形如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等,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②法定退伙又称当然退伙,其原因主要包括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被宣告破产,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③除名退伙则是指当个别合伙人的行为如未履行出资义务、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等危害了全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时,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强制将其清除出合伙的情况。
2、条件
合伙人退伙有书面协议约定的,按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允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3、后果
合伙人退伙时,应当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