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从古至今都有的,我国最早的法律可以追溯到夏朝时期。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更是由韩非子的法家发扬光大。但是这些都是即为片面的对法学的认识。其实现在所开设的法学在职研究生所说的法学是现代的法学学科。
其实现代法学的发展历史并不是很长的,这是在近代时才被德国人总结人文、社会学而得出的一门学科。其主要的发展历程是在现代的柏林洪堡大学等现代大学所推动发展的。
法学以价值论为主要核心内容,实质上,法学的核心仅仅是思维上的中心,而不是说法学的本体是价值的,法学最大的特点是要论证实践中如何体现价值(或者说怎么证实价值已经实现),这一论证形成了所有的法学部门分支。
因此现在的法律的基础都基本来自于法学,也就是说法学是研究法律的立法根本以及规律的一门学科。我们有报考这一专业的学员切记不可与单纯的法律行混淆。这样只会给你的今后的学习造成很大的不便。
同时我们提醒我们广大的学员,在报考相关专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好自身的实际情况,切记不可盲目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