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在职研究生招生网,为您提供专业择校&备考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在职联考法硕-法制史名词解释一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时间:2014-07-28 00:00:00
分享到
2014年在职联考备考已经开始,为方便考生查找学习资料,本网站整理了在职联考法硕——法制史(隋唐五代元明清)名词解释一,仅供考生参考。
  1、制举:唐代科举制度之一种,即由皇帝特意下诏集某些知名人士的考试.考试料目、时间及场所均皇帝临时指定,由制举出身者,虽可得美官,但不受青睐。
  2、租庸调法:是唐代前期的税收制度。依照该法规定,凡受田农民应向国家负担租庸调。租是指丁男每年交纳粟二石或稻三石;调随乡土所产,丁男每年交纳绢、麻、布等若干;庸是丁男每年应服的劳役二十天,如不去服徭役,则可以折成绢、布代替。
  3、三司:在明代地方行政机构中,省级设布政使司掌行政,按察使司掌司法和监察,指挥使司掌军事,合称“三司”。
  4、市舶制度:唐朝对海外贸易颇为鼓励、开放。武则天时期在广州设置市舶使,是为首置专职外贸官。收取的法定市舶税有三种:一是“舶脚”,二是“抽分”,三是“收市”。这对促进外贸发展有积极意义。
  5、“指挥”:是“批状指挥”的简称,是宋代的一种法律形式。它是尚书省、枢密院等中央官署就具体公事发给下级官署的指令,主要用以指导下级官署的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南宋秦桧专权,滥用指挥,指挥的法律地位提高,甚至与敕令并立。
  6、洒法:宋代关于酒类的制酒曲、酿造、征收和专卖方面的法律。
  7、过割赋税:是宋代不动产买卖契约成立的要件之一。即在买卖田宅的同时,必须将附着其上的赋税义务转移给新业主。
  8、谏院:宋代将唐代分属于中书、门下两省的谏官组成专门的机构,叫谏院。谏院负责对中枢决策、行政措施、官员任免等措施提出意见。与御史台合称“台谏”。
  9、引交法:是宋代茶叶专卖法的一种。即赋予购买“交引”的茶商以茶叶专卖商地位的制度。茶商购买交引,取得茶叶专卖权,便可凭交引到指定地点提取茶叶进行贩卖。交引是官府发给茶商的提货单,也是专卖许可证。交引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有价证券。
  关于2014年在职联考相关资讯,考生可关注本网站的“在职研究生资讯”栏目。

3秒在线预约报名

在职研究生、备考辅导、论文指导在线报名预约绿码通道

*
今日已有237人预约成功

刘同学 138****2860 刚刚成功报名

王同学 131****2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33****4652 刚刚成功报名

李同学 135****8607 刚刚成功报名

杨同学 132****5667 刚刚成功报名

岳同学 134****6652 刚刚成功报名

梁同学 157****2950 刚刚成功报名

刘同学 189****1015 刚刚成功报名

张同学 155****4678 刚刚成功报名

邹同学 139****2907 刚刚成功报名

董同学 138****2867 刚刚成功报名

周同学 136****3602 刚刚成功报名

在职研究生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招生
  • 在职研究生网
Copyright 1994-2024 北京中知易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在职研究生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56911号-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