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科学与工程在职研究生可能对于在职研究生考试中的一月联考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同等学力申硕却比较迷茫,在职研究生考试网在这里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同等学力申硕相关知识。
同等学力申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申硕流程
1、提交申请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须满足以下条件:1、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申请时除填写个人信息外,还需按要求提交本人电子照片。
2、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要按照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等个人特征信息采集,核对相关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按要求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获学位证书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位授予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可以登陆信息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期限内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
4、全国统考报名:申请人须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3月份报名,5月底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考试: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等证件按规定参加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全国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一般在两个月后公布,合格分数线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划定。考生可通过省学位课程统考办网站查询到考试成绩。
5、论文答辩申请人在通过学位授予单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之后,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学位授予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所有规定的课程考试、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及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教育部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申硕科目
外国语考试
进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外国语语种主要有:英语、俄语、德语、法语和日语。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自2013年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启用新考试大纲。
学科综合
学科综合考试按一级学科进行全国统考,考试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还需取得《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的《同等学力人员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统一考试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申硕条件
1.申请人获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
2.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3.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4.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并在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5.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相信大家在上面的详细介绍后对同等学力申硕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同等学力申硕相较于一月联考难度小了许多,一些在职人员在一月联考失利后可以尝试报考同等学力申硕。想更深入的了解在职研究生相关信息,可联系线上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