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共行政管理创新实践探索和行政科研能直接为改革与发展实践服务,由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和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联合主办的天津市第四届行政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凡2009年至2012年期间的项目与成果都可参加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该项评选活动分设行政管理创新奖和行政科研成果奖两类奖项。
所谓行政管理创新奖,是指产生较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公共行政管理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市有关部门、区县政府和部门的政策、规定、办法、经验做法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的行业管理、社会管理的各种创新与实践活动等。
所谓行政科研成果奖,是指专门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某一领域、行业开展的专门、专题研究成果。以论文、调研报告、意见建议等对策性研究成果为主。
不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不属于公共行政管理范畴,没有针对某一领域、某一行业、某一实际问题进行研究,没有问题原因分析,没有建议与对策的作品;已获得省部级以及相当于省部级奖励的;教材、教辅、纯学术类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行政管理创新奖每届评选5项,不设等级。行政科研成果奖设置为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名、10名、20名。对获奖项目和获奖者除颁发奖牌、证书外,评选委员会还将给予经济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