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职研究生管理制度相关详情。自2016年在职研究生相关政策改革后,相关通知中,对于在职研究生各方面管理制度上都有了一些变化,接下来,关于2018年在职研究生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方面,相关制度规定详情一起来看看。
自2016年在职研究生相关政策改革后,相关通知对于在职研究生各方面管理有了一些变化,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调整现有的招生计划安排办法,规范招生宣传和正确引导,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强化培养过程管理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确保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
关于2018年在职研究生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规定相关详情,具体详情如下:
一、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须由所在单位开具证明,来函或派人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学籍。
三、在职硕士必须按时按规定交纳学费。退学、取消学籍者,学费不退还。
四、每学期开学时,研究生须按时报到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向班主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五、研究生所学专业,以入学录取通知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原则上不转专业。特殊情况确需变动的,须本人申请,送培单位提出意见,研究生部同意,重新参加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方能转专业。
六、研究生入学后,因工作变动或组织安排上挂或下派锻炼者,确需转学的,由本人申请,所在区县教学点(班)签署意见,研究生部研究同意,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其他省级党校转入我校的研究生,需经研究生部研究同意,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且转学后所学专业应与原专业一致。
七、研究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休学;经本单位组织部门安排出国培训、进修、外任工作等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达半年或以上者,应申请休学。休学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研究生部审批。休学以1年为限(特殊情况下,可再休学一年)。休学期满由本人持休学证明,按时到研究生部办理复学手续。超过休学期限或未按规定办理休学或复学手续者,视为自动退学。
八、研究生学习时间一般不得请假。因事、因病需请假者,必须由所在单位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凡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以及无故不参加学习者视为旷课。
九、研究生学习毕业,品学兼优,根据优秀学员评选办法,可评选“优秀学员”,学校发给荣誉证书、奖品或奖金。
十、对政治表现不好,违反校规校纪的研究生,研究生部将根据所犯错误事实,视其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取消学籍的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学籍:
1、旷课累计超过本学期课时数二分之一者;
2、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有严重问题或其它违法乱纪行为,本人所在单位或当地组织部门查实并做出处分决定,不宜继续学习者;
3、考试期间有代考等严重舞弊行为者;
4、本人在学习期间表现差,不宜继续学习者。
十一、研究生学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毕业鉴定合格,准予毕业,发给相关院校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二、研究生课程考核经补考仍有不及格、毕业论文经重做仍未能通过答辩或学业未满者,本人提出申请,审核毕业鉴定合格,可分别发给相关院校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以上就是有关在职研究生管理制度相关详情的简要介绍,仅供大家参考。更多在职研究生学籍管理制度相关内容,可以关注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进行更加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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