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是申请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其标准应不低于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水平。即: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担负技术工作的能力,其基本要求是:
(1)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论文的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或对社会主义建设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3) 对论文涉及的问题,应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比较丰富的资料,熟悉历史和现状。
(4)论文应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在研究课题方面应提出问题或新看法,或对已提出的问题做出新的分析和论证。通俗性的、泛论性的、或单纯综述他人杨果的文章或翻译材料,不应认为是学位论文。
(5) 较好地掌握本学科,专业的研究方法和技能,论述观点必须言之成理,持之有故,逻辑严谨,文字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