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硕士获取专业学位授权资格介绍
师资条件
1. 有不少于10名能够胜任旅游管理硕士课程教学的专职教师;师资队伍的学科和知识合理,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要具有较强的比例。
2. 旅游管理硕士每门核心课程以及重要的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任课教师,其中具备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教学经验者不可低于70%。
3. 旅游管理硕士核心课程和重要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中,具有旅游研究经验或管理实践者所占的比例不低于80%。
4. 聘有行业领域、有硕士或以上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力的资深管理者担任兼职教师,所占比例不可低于40%,形成双师型的师资队伍。
教学条件
1. 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旅游管理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2. 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专用教室。
3. 能为旅游管理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 50%以上的旅游管理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5. 有足够数量的旅游管理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实践条件
1. 与旅游管理相关部门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旅游管理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
2. 实践基地须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能够讲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3. 要提供和保障所有旅游管理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培养模式
1. 能够与旅游管理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并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
2. 教学方法采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在修满规定核心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旅游行业的实际需要,加设若干方向的特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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