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发布,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规定,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自行组织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因此参加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联考的工程硕士和农业硕士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和面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以上考试通称为“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以下简称“第二阶段考试”)。为了更好的完成“第二阶段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范围
凡是参加了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考生,如分数达到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均有资格参加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硕士学位类别名称 | 总成绩分数线 | 单科分数线 | 招生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工程硕士(除项目管理) | 176分(含176分) | 单科30分 | 424人 | 否 |
工程硕士(项目管理) | 190分(含190分) | 单科30分 | 200人 | 否 |
农业硕士 | 144分(含144分) | 单科20分 | 60人 | 是 |
法律硕士 | 166分(含166分) | 无 | 75人 | 否 |
工商管理硕士 | 126分(含126分) | 无 | 100人 | 是 |
公共管理硕士 | 124分(含124分) | 无 | 75人 | 是 |
会计硕士 | 124分(含124分) | 无 | 50人 | 是 |
职业学校教师 | 154分(含154分) | 无 | 30人 | 否 |
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复试),请各位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不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请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根据《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见附件1)再进行资格自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调剂
(一)我校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受名额限制不接受外校调剂考生。
(二)其他专业调剂要求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5]40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位类别、各领域(专业)均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专业)调剂录取。
2、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限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院校。考生本人出具书面调剂申请或持第一志愿院校出具的调剂函,按照我校要求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调剂咨询电话:0532-66782663
三、“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一)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2016年1月8日8:30—11:30;13:00—16:00
报到地点:浮山校区E区教学楼101教室(香港东路23号)
资格审查: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持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②学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④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书查询打印件一份(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查询打印)(查询方式见附件2);⑤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中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考生个人账户,下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样表),并在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处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下载方式见附件4)的原件二份。
报到步骤:
第一步,出示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第二步,交纳“第二阶段考试”报名考试费用160元;
第三步,核对本人信息并签名报到,领取《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表》;
第四步,与班主任联系,了解“第二阶段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第五步,参加笔试和面试。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和职业学校教师“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笔试: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面试:由相关院(系)及专业学位教育中心自行组织。
2、考试安排:
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下午13:00—15:00
笔试地点:浮山校区E区教学楼(具体教室报到时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月8日下午14:00以后即可开始,于2016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结束,各专业具体安排近期电话通知。
面试地点:浮山校区E区教学楼(具体教室报到时通知)
咨询电话:MBA:0532-85901879、85901181
MPA:0532-85901632
MPACC:0532-85902396
法律硕士:0532-66786339
职业教师计算机技术:0532-66781245
3、注意事项: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闭卷,请考生务必持《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和面试。请各位考生严守考试纪律,凡是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录取。
(三)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第二阶段考试”着重考核考生从事相关工作的岗位经历、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第二阶段考试”分为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专业课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着重测试相应领域的应用理论;第二部分为考生个人综合能力测试,由“第二阶段考试”专家小组对考生逐一面试,着重测试相应领域的实践能力,面试内容含有相应领域管理和实践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还要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
2、考试安排:工程硕士、农业硕士笔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9:30—11:30
笔试地点:具体教室报到时通知。
面试地点和时间:具体安排由各专业进行通知。
咨询电话:见附件5
3、注意事项:
(1)请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的考生分别下载《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6)和《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农业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7)并填写完整,面试时交给主考老师。
(2)请考生务必持《第二阶段考试成绩表》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请各位考生严守考试纪律,凡是违纪或作弊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四)政治理论考试参考书目及其他专业考试参考书目详见附件5
四、其他事宜
1、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在2016年1月4日之前向我校提出书面复核成绩申请,我校核实汇总后,上传到信息平台。考生本人也可按照成绩查询网站上的相关提示,以手机短信方式提交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工作结束后,对于成绩确有差错的考生,其更正成绩将通过所在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我校下达,同时,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对于复核成绩无差错的,将不再重复下达。
3、咨询电话:0532-66786605、66786705、66782663。
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条件
附件2:学历证书查询方式
附件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4:《资格审查表》下载方式
附件5:2015年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科目汇总表
附件6: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7: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农业推广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