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校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大兴)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下简称校本部),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4 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前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要求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 2024 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类别,如工商管理(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EMBA)、工程管理 (MEM)、戏剧与影视、风景园林(MLA)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三、初试要求
1.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 3 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校内调剂。针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情况,可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 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按照《北京大学 2024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及《北京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教育部调剂平台。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六、学制与学习方式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仅针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报到前签署双方“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七、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说明:除备注中有明确说明的专业外,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为学费总额除以学制。
注:本文文字转载自研招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