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招生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截至报名日期止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即在获得本科学历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课程研修班人员。自2009年起,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院校
首批获准招生的21所试点基本均具有会计学博士点,普遍拥有较强的师资和教学条件。但在具体的会计硕士(MPAcc)教学组织、课程设置、研究方向、培养方式、教学点等相关方面会有较大的差异。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多方比较,综合选择,优先考虑本地院校。
会计硕士MPAcc是国家基于培养面向会计职业的应用型、高层次、高素质会计专门人才的需要而新设立的一种学位类型。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相比,更侧重实际能力的培养;更突出会计职业实务工作的要求;更注重学术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更强调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对会计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获得MPAcc后,学员将会有更好的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
首批招收MPAcc的高等院校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100(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教学点设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150(含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南京大学、厦门大学(含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昌大学学、中山大学、暨南昌大学学、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