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MPA)专业非全日制硕士新生持《录取通知书》9月6日(周四)8:30—12:00到政治与行政学院(辽宁师范大学北院文科1号楼9楼)现场报到;下午1:30在1907会议室召开年级会、选定培养方案;2:00举行导师与学生见面会。报到、年级会和导师见面会务必参加。
特别注意: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辅导员请假。未请假(含请假未获准)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一.报到时要交的材料和费用
4. 本科生请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同等学历考生请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5.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
6. 报到所需费用约300元,包括公共课教材费等。
7.不转接党团组织关系;不调转人事档案;不迁移户口;不安排住宿。
二.关于学费的缴付办法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按时如数缴纳学费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参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选课、上课、考试)等。
为了方便学生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请研究生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合作银行中国建行银行缴纳相关费用。具体说明如下:
8.银行代收学费程序是:学生持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发放)存款;银行根据学校提供的学费数额标准划款,并向学校提供划款结果;学校根据划款结果向学生提供缴费收据(收据由各学院发放),并办理学生的注册、报到等手续。
9.中国建设银行的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可以在当地任意建设银行营业柜台或智能柜员机修改银行卡密码;请在报到后,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辽宁师范大学主校区门口建设银行进行银行卡激活。
10.信封上有考生编号、姓名和院系,新生接到银行卡后,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录取通知书上一致。核对一致后,于7月10日前将所需缴纳当年学费款额存到银行卡中;核对不一致,请不要存款,要在报到当日持卡和录取通知书到校计财处核实。卡内至少多存1元,作为卡内余额,否则无法划转学费。
11.新生可通过银行柜台、ATM机或开学后到各自学院查询缴费情况。
12.关于助学贷款
国家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规定:请研究生自行联系生源地研究生资助主管部门(例如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报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开学后持贷款手续到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黄河路校区北院文科1号楼612室)找吕老师签字,盖研究生院公章。研究生院只能负责学生身份审核工作,其它不明事宜,还请自行查阅相关网站。
准备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也可按规定时间先缴学费,待助学贷款发放到学校后,学校会及时将多余的钱退还到学生银行卡里。贷款事宜可向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吕老师咨询。
13. 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如学费存入银行卡后银行卡丢失,可拨打免费电话口头挂失(建设银行免费电话:95533),待开学后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银行办理正式挂失。补办新卡后,请持身份证和新银行卡到校计财处财务自助服务终端(北院后勤楼213室或一楼服务大厅)更换新的卡号。
14. 研究生学费按年交,学费标准20000元/年。
三.关于授课和毕业论文:第一学年主要任务按照培养方案授课,实行学分制,入学后要严格按照授课安排,保证出勤,学院按规管理;第二年主要任务完成毕业论文,包括开题、预答辩、答辩等环节。 具体上课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四.持“录取通知书”可购半价火车票
五. 2018级研究生新生入学前需上传电子证件照,以便办理“校园一卡通”,请新生认真阅读辽宁师范大学网络信息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