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现在也是很多管理层面在职人员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和国际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而中外合作办学这一办学模式则慢慢发展成为一种潮流,国内很多高校都与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那么,选择中外合作办学要注意哪些陷阱?
选择中外合作办学要注意哪些陷阱?
陷阱一:“出国交流”混同于“海外留学”。
有些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机构,故意混淆“出国留学”和“出国交流”的概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是可以赴国外交流或“出国培训”。这里重要之处在于,这种交流或培训活动不能超出学生在合作学校接受教育的期限。如果学生已经从合作学校毕业,则中外双方的学校都不能组织学生赴境外学习,否则就违反有关规定。因为学生结束在校学习后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属于自费出国留学范围,任何中外组织或个人未经国家教育部和公安部批准都不能从事这种活动。而当前,只有合法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才有资格进行这种活动。但他们也不得到任何学校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宣传及招生咨询活动,否则也违反了有关法规规定,要受到处罚。
陷阱二:学校名称华而不实。
有的单位不惜工本去争取冠以“中华”、“国际学校”或一个名校,他们希望以响亮的名称吸引更多的学生注意。一些号称在美国排名前20位的大学在中国开设的分校,有些与这些大学毫无关系,或仅是其下属的一家名不见经传的成人教育学院。国内一些比较知名的大学,曾因与一些不知出处的国外教育机构合作而受到教育部警告。
陷阱三:国际承认学历文凭。
许多劣质的培训机构往往拉大旗做虎皮,到处吹嘘国际承认、水平一流,等你进校后才发现教材陈旧、课程“缩水”,甚至根本不用上课就可以拿到证书。有的称自己的考试是“学位考试”、“文凭考试”,可事实上只是专业方面的证书;有的培训与就业脱钩,学员手里拿着“洋证书”,却不知有什么用处;有的在介绍外国大学的时候,往往只强调什么不要托福成绩、学费便宜等诱人条件,而不告诉你学校发的文凭是否被权威机构认可。
陷阱四:“全聘外教”、“用国外教材”。
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打着与国外某大学合作的旗帜,实际学校没有聘请一名外籍教师,也没有引进一本国外教材。还有的中外合作项目,国外派出的教师数量极少,或则从国外请来一个教师,就在全国到处演讲,说他们是中外合作办学,可实际上99%的课程都是中国教师担任。按照中外合作办学相关条例规定,担任主要课程教学的外籍教师所占比例应不低于25%,引进国外教材不低于教材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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