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不断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体系?11月16日,记者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我省不断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规模,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2797万人次,年均增长11.6%,是“十一五”期间的5倍;累计核拨发放各项资助金120亿元,年均增长13.6%,是“十一五”时期的近10倍。
我省已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资助格局,形成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多元混合”资助模式。
学生资助政策在各个教育阶段实现全覆盖。在学前教育阶段,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普惠性幼儿园,学前3年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年资助2400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每人每年资助1200元。
在义务教育阶段,从2009年起,我省已实施免除城乡学生学杂费、对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等政策。2012年,实施了特殊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政策,为特殊教育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费提供就餐、洗理、被褥和校服等资助。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自2015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生每年2000元;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我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等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我省建立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体系;研究生阶段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辽宁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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