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和导师助研津贴等三部分。其中博士研究生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由学校按月发放至相关研究生,博士生助学金中的导师助研津贴部分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博士生导师自行发放。
按照《山东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山东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山大研字〔2017〕12号)》文件要求,自2014级起,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可享受2800元研究生助学金,每年按10个月计算。普通博士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四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三年,本科直博研究生资助年限不超过五年。
根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博士生导师招生顺序,学校已将各单位博士生导师发放2017级博士生助研津贴顺序整理完毕。
请相关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研究生认真核对《博士生导师发放2017级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顺序汇总表》。如有问题,请于10月20日(星期五)16:00前通过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8日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大学关于发放2017级博士生助研津贴顺序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