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理工大学在研究生院公告栏目里发布了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学部、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改革发展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16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2017年度推荐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申报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2.申报的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明确的、较为突出的创新点;
3.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应对论文的科学真实性与学术规范性做出承诺;
4.非涉密的硕士学位论文;
5.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不参与申报。
二、 工作步骤
1.各学部、学院初选
各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初选名额组织推荐并排序,并于11月10日11: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1) 硕士学位论文一式1本;
2) 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一式1份;
3) 《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1份;
4) 《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按照学部、学院申报人数汇总并排序,由学部、学院负责提交;
5) 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1套;
6)数据库dbf材料一份(电子版);
7) 上述纸质材料(不含材料5,6)的电子版1份。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于11月14日组织专家对各学部、学院推荐者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参评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日。
本通知附件也可在辽宁省教育网(https://www.lnen.cn)下载或查询。
希望各学部、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认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选。
附件: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2017年度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