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在研究生院公布了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具体内容如下: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
2018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s://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px)。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教师个人主页(https://faculty.dlut.edu.cn/)查询,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类别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在职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我校理工科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在职定向博士生(不含专项计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在职定向博士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部(学院)录取总数(不含专项计划)的5%。
四、考试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三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培养主页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我校在全部博士生招生专业的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其中数学科学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部、机械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全部专业将全面采取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不再进行公考招考考试,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五、普通招考报名方式和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未进行网上报名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2018年2月20日间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202.118.65.123:8080/zsgl/bswb/index.aspx)。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并在线缴纳报名费150元。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日—3日,逾期不受理。
确认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610室
提交材料内容:
(1)《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通过审核后打印一份,并经报考导师及考生本人签字)。
(2)硕士学籍、学历、学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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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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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硕士学历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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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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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获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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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科学历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
(5)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6)两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须为申请者硕士指导教师,另一位需为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具体格式请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7)报考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请参照单项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补充提交其他材料。
(8)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需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在职定向博士生报考申请表》。
备注:
1、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公室文件下载中,下载博士报名相关材料模板。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
2、有关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可登陆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六、普通招考考试安排
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18年3月24日—25日。
各科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可于考试前一周在网上下载打印。报名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业务课二考试科目为《学术报告》的考生,由招生学部(学院)安排时间和地点进行考核。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4月。考生复试资格,根据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各学部(学院)生源情况等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并通知考生。复试具体要求请参见各招生学部(学院)网站通知。
七、录取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分数要求,根据复试成绩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定向就业博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个人档案及工资关系保留原工作单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按教育部规定向存档单位调取档案(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交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以及工资关系转出手续)。
考生与工作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工作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八、学习年限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5年,直接攻博研究生的总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总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2年)。
九、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1、学费:10000元/年.人
2、奖学金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其中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分为:2250元/月,3250元/月,4250元/月,导师可以利用科研经费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助学金,不超过8000元/月为限。博士学业奖学金:第一年15000元/人;第二年动态调整后,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人。
学校拨专款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研究生公派到国际知名学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另还设有多个研究生出国访学计划项目。
十、其他
1、导师的招生名额按《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暂行规定》执行;
2、我校不接受同时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信息经现场确认后不予修改报考导师、报考专业、报考类别等信息。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4、所有考生报考前需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报考导师须在报名表报考意见处签字认可,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考生,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5、报考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考生请在报名系统“专项计划”项标记。
6、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往届考生,入学前须将档案全部转到我校,档案内必须有人事关系、离职手续或辞职证明、工资关系等。如果在读期间发现学生假脱产,学校将停止其导师一年的博士生招生资格,并扣减学部(学院)次年度博士生招生名额。
7、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修完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出具开课单位教务处的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7、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强军计划考生的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强军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zcdh/201709/20170901/1627013140.html)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查询网址:https://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ss.aspx
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s://gs.dlut.edu.cn/info/1084/12898.htm
招生专业中涉及的指导老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s://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18年3月中旬,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复试一般包括外国语测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办法、差额比例及其他事宜将于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四、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再次对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五、体检
复试期间,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办和我校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制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 :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制、学习方式、培养所在校区等参看招生专业一览表:https://gs.dlut.edu.cn/info/1136/11221.htm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1、全日制专业(不含MBA)学费8000/年,全日制MBA学费标准与非全日制相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分为: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三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面向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最低每生500元/月,最高每生800元/月。
(2)学制内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不含MBA)均可申请享受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给学生。一等10000元/年,二等8000元/年。
注: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时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在招生录取时确定。
(3)学校为所有硕博连读的硕士生,设立硕博连读专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月。从第三学期硕博连读考核通过后按月发放,直到该生转为博士研究生为止。
3、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和“助管”岗位,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九、其它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请在2018年4月15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凡保留入学资格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3、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