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下半年毕业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我院毕业研究生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答辩及学位授予人员范围
1.毕业答辩
2012-2014级博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培养环节,完成毕业论文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进行毕业答辩。
2.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2)2013-2015年入学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达到硕士学位申请条件者,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二、要求和程序
1.毕业答辩要求和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和程序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暂行规定》文件执行。
答辩相关表格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中心”“学位管理工作”模块下载:https://yjshy.nwsuaf.edu.cn/xzzx/xwglgz/index.htm
答辩相关文件在研究生院主页“学位管理”“学位申请与答辩管理规定”模块下载:https://yjshy.nwsuaf.edu.cn/xwgl/xwsqydbglgd/index.htm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实行校外专家参与制度。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中至少有一名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同行专家。
三、时间安排
1.11月11-20日,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前须经导师同意),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请各位毕业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按照标准格式(包括封皮、目录、摘要、正文和参考文献等)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发至spxyyjs011@nwsuaf.edu.cn。研究生办公室会在提交论文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返给各位研究生。
2.11月20日前,毕业研究生必须通过“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善科研成果登记、提交答辩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通过“系统”对科研成果、答辩申请等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中完成论文评阅。
3.11月25日前,学院管理人员通过“系统”完成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统一打印学籍基本信息表、成绩单、开题考核表、中期考核登记表、科研成果登记表和论文评审情况表等6项表格并签字盖章,请各位答辩申请人携带相应内容原件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未经纸质材料审核而先答辩者,答辩无效。
4.学生于答辩3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名单和答辩时间、地点,以备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答辩公告。未发布答辩公告,答辩无效。
5.11月30日前,研究生完成毕业答辩或学位论文答辩。
6.11月30日前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学位授予全部材料,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采集。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学位授予事宜将顺延至2018年上半年学位会。
四、需提交的材料
1.经导师和研究生签名的终稿学位论文(纸质6本,其中1本放学位档案)。
2.学位论文电子版。电子版要求与终稿纸质版一致,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学位论文的命名规则:学号-姓名-专业-硕士论文.doc,或学号-姓名-专业-博士论文.doc。
3.通过“系统”打印的学位授予信息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
4.按照档案材料清单列出的所有材料,分人事档案和学位档案,按目录顺序排放。
五、注意事项
1.研究生学位授予信息采集数据将通过“学位授予国家备案系统”上报教育部备案,请各研究生认真填报和提交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2.本次申请毕业答辩者,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后2年内,若达到博士学位申请条件,可提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通过者,提交学位授予申请材料。
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到指定地点拍照(北校区南门口西农数码冲印公司)。每人提交2张小2寸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并将对应的电子照片以“学号-姓名”命名发送spxyyjs011@nwsuaf.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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