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组建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实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实施细则》精神,现将2017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组建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1.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博士研究生导师及相关学科领域教师组成,鼓励跨一级学科组建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
2.每位博士研究生应由3-5名教师组成的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其中1名为导师,其余为指导小组成员。
3.指导小组成员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或为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教师,或为博士后研究人员。聘任校外专家担任指导小组成员,专家应具有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经历。
二、工作职责
1.博士研究生导师为指导小组组长,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05﹞88号)规定,导师对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全权负责。
2.导师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风和学术道德等方面负主要责任。
3.指导小组成员注重从学术角度,协助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培养,具体包括:
(1)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修订培养计划,并督促其执行;
(2)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制定课程学习方案、研究方案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3)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修改、完善学位论文;
(4)协助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其他学术活动。
三、组员权利与义务
1.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应严把学术标准,注重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培养质量。
2.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制定、论文开题、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等环节,指导小组应注重学术指导、学术评价和学术把关。
3.指导小组成员完整参与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可视同其本人协助培养一届研究生,并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年度审核、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
四、工作安排
1. 11月30日前完成指导小组组建工作并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交研究生办公室A228,《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2.由导师提出指导小组成员建议人选,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级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申请表》(见附件1),说明拟聘指导小组成员所承担的任务。
3.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聘任须经导师所在学科点审议,学院确认,报研究生院备案。
4.根据博士研究生培养实际需要,导师和研究生可申请变更指导小组成员组成,但应经所在学科点重新审议,学院确认,报研究生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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