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法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一、招生规模:全日制6人
二、申请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国内普通高校统考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在校硕士研究生(含长学制)转博按照《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3〕27号文件)实行博士资格考核。
3.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课程,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报考经济类、管理类的考生,还应具备高级职称及较好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管理实践水平。
三、申请程序
1. 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yz.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
2. 报名材料的提交与现场确认
(1)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
考生在《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后,按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学院博士生教学秘书处进行审核。提交的材料应包含:
1) 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字)。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
3)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推荐书(报名网页下载后手工填写)。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特殊情况可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另一份由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教授填写。推荐书由推荐人签字密封。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5) 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认证报告网上申请地址为https://www.cdgdc.edu.cn),应届硕士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持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6) 个人简历(至少包含详细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学术获奖,以及参加各类社团、竞赛、公益等活动情况及个人获奖情况等)和硕士学位论文一本。
7) 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一个具体项目(不要求必须是将来博士期间所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8)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9)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及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生证明。
10) 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
11) 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其所在部队或上级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12) 报名费缴费单。
13) 英语水平证明。证明可以是在国际学术期刊或会议上发表的英文专业论文,或者是英语六级成绩或TOEFL成绩或其他英语水平资格证明。
14) 《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2)材料提交方式
考生报考博士申请材料需在2017年12月25日前直接递交或通过邮寄提交。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直接递交地址: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兴庆校区主楼E-1010),高老师收。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办公室(邮寄请务必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不收)
收件人:高老师
邮编:710049
电话:029-82668124
(3)材料现场确认
经学院材料评议合格的考生(2018 年 1 月 15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须于 2018年3月23日在法学院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材料提交采用邮寄方式者,请携带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直接递交者无需重新验证。
2) 准考证。2018年3月19日-3月22日期间,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xjtu.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程序
考核程序与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每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单项不合格者(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总成绩由三部分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为: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专业笔试科目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1. 材料评议
学院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合格者名单将在 2018 年 1 月 15日左右(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在法学院主页(https://fxy.xjtu.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并电话或者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审核结果。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 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为1门,考试科目为“法律治理学理论与前沿(含专业英语)”。专业考核采取书面闭卷考试的形式,卷面采用百分制,答题时长为180分钟。考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和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持境外硕士学位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详见《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面试时间在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法学院主页通知为准)。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科研志趣、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心理素质及其他。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
面试环节考生应作5分钟左右的英文自我介绍。
面试安排通过学院网页公告和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无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行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留档备案)。
五、录取
考生根据所报考导师的不同分别排名,导师根据各自招生名额按考生总成绩高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的名单确定并公示后,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六、时间安排
时间具体工作负责单位备注
12月报名研究生院、法学院学校博士报名系统
1-4月考核法学院学院根据实施细则开展
5月录取法学院公示、调档、政审、签协议
5月30日之前提交材料法学院录取材料(录取数据、书面材料)
5-6月上报数据、检查核对修改信息研究生院省招办、教育部招生系统录检
6月学校公示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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