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进行,陕西师范大学作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的规范化考点,将同期举行本次考试。为顺利完成相关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中对监考人员的要求,现将推荐、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生入学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二、选聘程序
1.各单位按照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在职职工报名参加。请符合选聘条件,愿意参加的老师于2017年12月8日前在本单位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提供近期一寸彩照并签订《监考责任书》(附件2)。
2.各单位办公室于12月11日前将①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②《监考责任书》;③监考人员近期一寸彩照(注明姓名),由研究生秘书或办公室相关老师送研招办(文汇楼A段509室),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1日前发至邮箱:yjsc3@snnu.edu.cn。
3.各单位推荐的监考名单汇总后,研究生院将会同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确定最终选聘名单。
4.各单位于12月15至20日前领取本单位监考人员聘书和监考牌。
三、其他
1.监考培训会将于12月22日下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见监考人员聘书。
2.我校考点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长安校区文渊楼和文津楼。考试期间,学校安排校车接送雁塔校区、紫薇居住的监考教师(具体接送时间、地点见考务手册)。
3.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重要考试,我校考点涉及考生类别多,范围广,考务压力大。请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029-85310346。
附件: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单位监考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责任书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推荐监考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年12月5日
以上就是关于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监考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的简单介绍,更多信息请浏览读研网(www.duyan.com.cn),如果学员还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在线老师。